
今晨,我看到了天安门的国旗升起,又降下!痛楚和欣慰的交织,又一次泪流满面。我的痛楚,是民族之殇,168小时后,还有万计生灵在废墟深处,还听不到他们的游丝般的气息。。。。我的欣慰,是我们和讯博友的建议得到了中央、国务院的采纳。
5月14日,博友郝明玮在我博客<哀四川——我祈祷:天佑中华>后留言:“共和国当降半旗”,随后在中科院的博友阿尔伯特,立即响应,并留言降半旗的法律依据。5月15日,我转贴了郝哥的建议博客<共和国当降半旗-哀悼死难者 万众一心共赴国难!>,阿尔伯特利用信息技术,迅速将郝哥建议博客发遍全国各大网站,得到了千万网民的高度认同,呼声不断,成为此间最强音!
同时,我相信,为汶川地震死难同胞致哀降半旗的建议,不仅仅生发在和讯,有许多许多的人,都有这样共同的诉求和呼吁。
事实上,建议国旗为死难同胞而降,始于10年前——1998年特大洪水之后,当时就有学者吁求降旗哀悼。可是,一个只为尊者讳不为草民尊的传统文化的国度,对现代伦理本能的迟疑,使得10年来,其间的伤亡与灾难,始终不曾让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”的法理得以实现。
在著名的海啸事件发生后,有许多国家为异国他乡的死难者还降半旗,难道这场空前的汶川浩劫,我们的五星红旗不为同胞而降?会使得我们生者,无颜面对死者,终生愧疚不得安宁!在人民网看到秘鲁为我同胞降旗了,博友们更是殷殷恳切,他们在网上留言评说,强烈要求对《国旗法》,“国务院要带头贯彻”。
我相信,温总理读到了这份来自和讯、天涯、搜狐、网易、五柳村。。。。。的建议。他在灾区的72小时,山河破裂、同胞殒命、万家撕碎。。。。。让他与我们网友同体悲戚,心心相印:国家之难民族之殇百姓之痛,需要最高国家仪式表达!
印度板块以每年2英寸的速度向欧亚板块俯冲,在2008.5.12的14:28分,地球历时60秒的剧痛,在地表之下10-20公里激烈释放出来——在东经103.4度、北纬31度,引发的天崩地裂,让数万生命在黑暗中寂灭!——我中华民族在哀痛中承担起这样的后果!同时,泪河血海的悲痛,考验了人文中国的承诺和进步,提升了中国领导的包容与透辟,复苏了现代国家的伦理和信念。那就是:爱!生命高于一切!
国殇!需要整个国家的心灵承担.降半旗,举国哀悼,让我们的伤口得以表达,得以抚慰,得以修复,得以生者的名义,让死难同胞安息......
因为旗帜降了,她才在我心中飘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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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尔伯特评论:[2008-5-19 13:31:23]
: 天下


